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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7日  来源: 潍坊合同律师     http://www.wfhtlvshi.com/

    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第二,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第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第四,因果关系 ,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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