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履行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7日  来源: 潍坊合同律师     http://www.wfhtlvshi.com/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应当把握以下四点:第一,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第二,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第三,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若主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作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则保证人无从行使该抗辩权。第四,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作用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否认或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6362900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