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210.52.*.* 孙从梅
2019/5/29 11:55:29 留言
我们是高密市密水街道阳光花园小区业主。我们早在2011年到2012年购买或回迁密水街道阳光花园小区的楼房,现已入住。当初购买该处楼房,是综合考量了整个小区的规划布局美观方正,布局合理,容积率低,采光好等优点,当初的规划是经规划局审批的,是开发商和政府监管部门对我们全体业主的承诺合约。
但是现在城投集团没有征得我们前期业主的意见,在阳光花园后改规划,我们准备向法院起诉不统一更改规划,胜诉的概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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