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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莫搞“口头约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来源: 潍坊合同律师     http://www.wfhtlvshi.com/

  在农村,常听到不少农民说:“租别人的田地,种一年就给一年的钱,要合同做什么?”在农民的眼里,农户之间发生的土地流转行为,往往只是个 “口头约定”,合同意识淡薄,从而因“口头约定”带来的纠纷时有发生。
  目前,各地已不同程度存在着土地流转的现象,这是好事。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种植大户与持地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时,往往喜欢搞“口头约定”,不爱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文书。
  “口头约定”因没有用合同的形式将其内容固定下来,在遇到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时,吃亏的一方一般无法较好维护自身的权益,纯属无效“口头合同”。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经营效益不断发生变化,土地年租金也随时在变,一旦这种变化的程度比较大时,在没有规范合同约束的土地流转中的一方就有可能“变卦”,导致纠纷的发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有明确的承包日期、租赁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信息。更重要的是,合同有权威方面的盖章认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在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的时候,合同双方即使有一方想反悔,也无可奈何,这就保护了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避免土地租赁纠纷的发生。
  农村土地流转莫搞“口头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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