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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让与担保?

发布时间:2015年2月3日  来源: 潍坊合同律师     http://www.wfhtlvshi.com/

  什么是让与担保?
        导读: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一定担保物的权利先行移转给担保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可就该担保物的价值直接受偿,如债务人按时清偿债务,则该担保物的权利应当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制度。这种特殊的担保权利即为让与担保权。
  让与担保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第一、让与担保权从属于事先存在主债权。
  第二、让与担保权是以先行移转担保物的权利的方式达到担保债权的目的。
  第三、让与担保权的担保物不一定要移转占有亦可成立。
  第四、让与担保权的客体主要限于动产。
  第五、让与担保权是一种约定担保权,必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方可成立。
  让与担保权的内容主要是指让与担保人和让与担保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让与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让与担保人的权利
  第一、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后,让与担保人有权重新获得担保物的所有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则担保物的权利得返还给第三人。
  第二、让与担保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担保财产。
  2、让与担保人的义务
  第一、依让与担保合同的约定先行移转担保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让与担保人应将担保物交由让与担保权人支配和处理。包括转移占有、交其拍卖或变卖。
  (二)让与担保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让与担保权人的权利
  第一、让与担保权人有权先行获得担保物的所有权。
  第二、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让与担保权人可直接实现其担保权。
  2、让与担保权人的义务
  第一、在获得担保物的所有权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让与担保权人应保证让与担保人继续占有并使用该担保物。
  第二、如果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让与担保权人应当将担保物的权利返还给物的原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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